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积极探索适宜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吸引更多优秀创新人才,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考核”是与直接攻博、统一考试、硕博连读并行的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申请-考核”招生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监督和指导“申请-考核”工作。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申请—考核”选拔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并对本单位考核录取的过程和结果负责。
三、 招生专业及规模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招生人数 |
公共经济制度与政策 |
0202J4 |
1 |
四、申请条件
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处分记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2.攻读方式须为“全脱产攻读”。
3.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单独考试、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或毕业5 年以内的往届硕士研究生,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考生来源,满足以下其一:
(1)硕士就读于“双一流”建设高校;或硕士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为“B”以上(含)的高校(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公布的教育部最近一次学科评估结果为准)。
(2)在2022年4月1日前取得国(境)外硕士学位,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士阶段学习院校进入报名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
5.考生专业:硕士攻读专业应与申请的博士专业相同、相近或为基础类学科(如数学、物理等理工类专业)。
6.学业成绩:硕士学习期间成绩优良,学分绩点3.0以上,无重修或补考记录。
7.外语水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426 分;
(2)托福(TOEFL)成绩≥90 分(满分 120 分);
(3)雅思(IELTS)成绩≥6.0 分;
8.科研能力:满足下列条件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 CSSCI或SSCI或SCI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1 篇(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可视为第一作者);论文须正式见刊,用稿通知无效。若以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申报的,需要提供就读单位的纸质证明材料。
五、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前须取得报考导师的同意和推荐。
六、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我院提交相关书面申请材料。
联系电话:(028)87092287 唐老师
邮箱:tang_ying@swufe.edu.cn
七、资格审核
我院组织专人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其中对科研材料进行盲审。盲审工作由3-5名专家所组成的科研评价小组负责,出具是否通过科研水平评审的意见。
八、网上(现场)确认
通过培养单位资格审核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现场)确认。
九、博士研究生学术潜质测试
学校组织统一笔试,对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性写作和论证性写作进行考查。经测验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核。
十、学院考核
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经济学
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6日 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西南财经财经大学柳林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满分:100分
2.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12月16日 下午14:00
面试地点:西南财经财经大学柳林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面试:考生抽专业试题2道回答,专家另行提问,考生回答。
英语测试:专人测试英语,采用交谈的方式。
专业面试和英语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面试由5名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和1名记录员组成的面试小组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5名专家分别就专业面试和英语测试独立打分,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组织专人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
4.考核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考核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英语测试成绩×10%
十一、录取原则和要求:
1.坚持“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在合格生源中,按照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保留到小数点后面2位),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面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英语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2.考核综合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检查录取情况,并上报学校。
4.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十二、调剂
1.因报考导师招生计划限制而无法录取的合格考生可以申请调剂;
2.学院向所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告知调剂信息,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培养单位提交《调剂申请表》。
3.不得跨门类、跨培养单位进行调剂。
十三、其他
1.通过“申请-考核”招收的博士研究生,须在中文A级或外文B级及以上的学术期刊发表1篇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2.通过“申请-考核”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全脱产学习(“全脱产学习”以在校住读且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为准)。
3.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同时,还应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