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了做好今年部分校外奖学金评选工作,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设奖单位的意愿,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本年度评选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校外奖学金目录
(一)华为奖学金
1.评选范围:金融、会计等专业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2.评选年度:2019-2020学年
3.评选名额及奖金标准
本科生奖学金金额3000元/人,研究生奖学金金额4000元/人。
“华为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院 |
本科生名额 |
硕士研究生名额 |
会计学院 |
2 |
2 |
金融学院 |
2 |
2 |
工商管理学院 |
2 |
2 |
经济信息工程学院 |
2 |
2 |
国际商学院 |
2 |
2 |
4.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4.
(2)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前30%;硕士研究生按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择优推荐;
(3)勇于创新创业,积极参加科研、科创、创业活动,在国家级各类科研、科创、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全国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者优先考虑。
(二)铸信奖学金
1.评选范围: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生、研究生(含硕士、博士)
2.评选年度:2019-2020学年
3.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本科学生共83名 |
一等奖 |
13名 |
6000元/人 |
二等奖 |
21名 |
4000元/人 |
三等奖 |
49名 |
2000元/人 |
研究生共22名 |
一等奖 |
6名 |
10000元/人 |
二等奖 |
16名 |
5000元/人 |
铸信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院(中心) |
本科生名额 |
研究生(硕士、博士)名额 |
保险学院 |
5 |
1 |
财税学院 |
5 |
1 |
法学院 |
4 |
1 |
工商管理学院 |
8 |
2 |
公共管理学院 |
4 |
1 |
国际商学院 |
5 |
1 |
会计学院 |
16 |
2 |
金融学院 |
14 |
2 |
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
3 |
1 |
经济学院 |
2 |
1 |
人文(通识)学院 |
1 |
1 |
经济数学学院 |
3 |
1 |
统计学院 |
4 |
1 |
经贸外语学院 |
2 |
1 |
经济信息工程学院 |
5 |
1 |
证券与期货学院 |
2 |
1 |
中国金融研究中心 |
0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 |
1 |
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
0 |
1 |
体育学院 |
0 |
1 |
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 |
0 |
1 |
人数合计 |
83 |
24 |
备注:学校按学生人数比例将名额分配至各基层单位,学院不足1人,按1个名额推荐,全校共推荐本科生83人,研究生24人,最终差额评选出研究生22人。
4.评选条件:
本科生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勇于进取,评选年度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学分绩点3.5以上(含3.5);
(3)综合实践能力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包括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课外文体活动等;评奖年度每学期(不含小学期)第二课堂创新性学分不低于0.5个学分;
(4)勇于创新,积极参加科研、科创活动,在国家级各类科研、科创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全国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优先考虑。
研究生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按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择优推荐;博士研究生按科研能力择优推荐;
(3)勇于创新,积极参加科研、科创活动,评奖年度在全国公开发行的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可以获得优先考虑;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课外文体活动等,活动表现突出并被省级以上(含省级)媒体报道或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党、政、军、团相关组织作出书面表扬者优先考虑。
(三)远东宏信奖学金
1.评选范围:金融学院、会计学院三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含三年级)、二年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含二年级)。
2.评选年度:2019-2020学年
3.奖励名额:
学院 |
本科生名额 |
硕士研究生名额 |
金融学院 |
5 |
3 |
会计学院 |
5 |
3 |
4.奖励金额:硕士每人每年10000元人民币;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人民币。
5.申请条件:本科生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前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0%(含30%);
(3)前一学年需在院级以上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工作或从事过3个月以上的社会公益活动;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5)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研究生基本条件:
(1)前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名列本专业前10%;
(2)前一学年需在当学年内参加导师组织的相关省部级以上重要课题研究1项以上,并承担部分主要工作(出具证明)或前一学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5)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四) 招行拼搏奖学金
1.评选范围:全日制三年级本科学生和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不含直博生)。
2.评选年度:2019-2020学年
3.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全校共56名额:其中一等奖16名(本科、硕士各8名),奖励金额5000元/人;二等奖40名(本科、硕士各20名),奖励金额3000元/人;
各单位具体推荐名额见下表:
学院(中心) |
本科名额 |
硕士研究生名额 |
保险学院 |
2 |
1 |
财税学院 |
2 |
2 |
法学院 |
1 |
1 |
工商管理学院 |
3 |
2 |
公共管理学院 |
1 |
1 |
国际商学院 |
2 |
1 |
会计学院 |
5 |
4 |
金融学院 |
4 |
4 |
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
1 |
1 |
经济学院 |
1 |
1 |
人文学院 |
1 |
1 |
经济数学学院 |
1 |
1 |
统计学院 |
1 |
2 |
经贸外语学院 |
1 |
1 |
经济信息工程学院 |
2 |
1 |
证券与期货学院 |
1 |
1 |
中国金融研究中心 |
0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 |
1 |
社会工作发展研究中心 |
0 |
1 |
体育学院 |
0 |
1 |
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 |
0 |
1 |
合计 |
29 |
30 |
备注:学校按学生人数比例将名额分配至各基层单位,学院不足1人,按1个名额推荐,学校共推荐本科生29人,研究生30人,最终差额评选出本科生28人,研究生28人。
4.评选要求:
学院根据学生在评选年度内的专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择优推荐。同时推荐候选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其它方面有突出特长的学生优先;
(3)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各类体育竞赛和文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优先。
二、评选的组织领导及安排
1.评选工作由学生工作部统一安排,各单位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分党委(党总支)具体负责。
2.校外奖项每人只能申报一项,同时已申请获得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的学生不再参加本次校外奖学金的评选。
3.社会奖学金评选方式为差额评选,奖学金证书将于各项奖学金颁奖典礼现场发放;奖学金的发放时间以出资方拨款时间为准。
4.评选年度内无违纪、补考、旷考、缓考(因学校教学安排除外)、重修记录,评选期内未受到违纪处理,或未有违纪处分未解除。
5.各类奖项候选人提交的材料要求简洁,申报者只填写在评选期间所获各级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及其他先进事迹等信息,各单位向学校推荐各项奖学金候选人前,须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6.电子版材料:各单位须通过办公信息网于12月28日(星期一)前提交各类奖项的电子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一)。
7.纸质版材料: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二)、学院报送材料核实情况表(附件三),远东宏信奖学金申请表(附件四,不要用订书机装订)于12月28日(星期一)前将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含参评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一份,成绩单上加盖鲜章)、本单位奖学金评审核实情况表及评审报告(反映学院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及评审结果、特殊情况说明等,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纸质版交学生活动中心205办公室。
8.各单位提交数据安排专人负责核实学生姓名、学号、成绩、申报奖项,防止错报、漏报、错报、漏报情况学校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报。
9.各项奖学金各单位推荐人数为1人以上须按照推荐先后进行排序,本科和研究生分开排序。
三、其他
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与学生工作部联系。
联系人:张一 电话:87092011
附件一:社会奖学金汇总表(样本)
附件二: 社会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三:校外奖学金学院报送材料核实情况表
附件四:远东宏信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五:填表说明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