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多元人才选拔机制,规范选拔程序,提高选拔质量,落实“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保障考生权利,确保公平竞争”的要求,根据《西南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包括制定实施细则、资格审查、组织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受理信访。
二、接收专业和规模
1.学院学术学位硕士各专业,包括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公共经济制度与政策、劳动经济学,均接收推免生。
2.推免生拟接收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学院2026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的50%。
3.硕博贯通:社会保障、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公共经济制度与政策、劳动经济学专业分别接收不超过1名硕博贯通考生。
4.直博生: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公共经济制度与政策专业分别接收不超过1名直博生。直博生可选导师名单如下:
专业 | 导师姓名 |
行政管理 | 李丁 |
社会保障 | 景鹏 |
公共经济制度与政策 | 陈建东、程树磊 |
(注:直博生报名前须与博导联系,并获得博导的同意与推荐)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具有教育部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经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学习成绩优异,有较强的研究和创新能力,有较好的培养潜质;
4.大学英语(或其它语种)四级考试成绩530分及以上;或大学英语(或其它语种)六级考试成绩430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成绩6.0及以上;或托福TOFEL/GMAT成绩达到满分的65%及以上;或GRE成绩310分及以上。上述外语成绩均为在大学期间参加考试并取得的成绩,且获得成绩截止日期同报名截止时间一致。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学科(专业)条件
1.考生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或本科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为“B”以上(含)或前 30%(含);
2.考生为经济类或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可申请我校经管类各专业;非经济类或管理类专业毕业生接收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接收人数的20%;
3.考生来源于综合型大学理工类学科的不受比例限制。
四、申请及考核程序
1.填报志愿
所有申请人(包括夏令营预录取考生)必须按照要求,分别先后在我校“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和教育部“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和确认程序,未在系统报名和确认者一律不接收。
(1)填报时间:
“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7月上旬-8月31日(预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9月28日24:00前(预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填报要求:每名申请人只能填报我院一个招生专业,多填无效。
2.资格审查
“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关闭后,我院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复试名单,报学校研招办复审通过后,在学校研招办主页公布复试名单。
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需按照要求提交审核材料,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3.复试
确认参加学院复试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参加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
(1)考核时间:考核工作将依据上级政策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线上网络远程复试
(3)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专业面试成绩×70%+外语测试成绩×30%
专业面试成绩和外语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4)其他说明或要求:
专业面试形式为抽题回答,每名考生抽题回答2个问题。
外语测试形式为听说能力测试,在专业面试结束后进行。
直博考生、硕博贯通考生与普通推免生的考核方式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一致。
所有考生都必须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用交谈的方式,由专人负责,考核不计分,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五、拟录取
1.根据学校下达招生规模和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分专业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保留到小数点后面2位),专业面试成绩分数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英语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3.申请我院直博生和硕博贯通的考生,分别在我院直博生和硕博贯通考生中排序录取,并先在其单列计划中按照综合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未录取者可列入普通推免生,按照普通推免生录取规则录取。
4.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5.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务必于2025年9月28日24:00前(预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陆教育部“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按照如下程序完成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操作流程图

六、调剂
1.调剂原则: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情况决定是否接受调剂,以及接受调剂的专业和人数。调剂录取时,以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征求考生意见确定调剂录取专业。
2.调剂对象:学院不接受报考校内其他单位的考生调剂,院内各专业间可根据报考和复试情况进行调剂。
3.调剂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他
1.对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纪的推免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对已经入学者,取消学籍,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本细则所规定内容与学校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学校文件为准。本细则由学院负责解释。
3.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通博楼A区319办公室。
4.咨询电话:(028)87092287,陈老师。
公共管理学院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