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行政管理系胥博老师撰写的学术论文《论康德定言命令在推导实际义务方面的有效性》在《道德与文明》2020年第1期发表。
论文认为,康德关于定言命令能有效推导出一切实际义务的主张在哲学史上一直受到广泛的批评。在那些批评者看来,定言命令作为一种普遍性、形式性的原则从逻辑上说是无法有效推导出任何实质性的内容的。然而,这种批评忽视了定言命令的公式Ⅰ("普遍公式")和公式Ⅰa("自然法公式")的区别及其意义。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中,康德是用公式Ⅰa示范如何推导实际义务的。公式Ⅰa除了提出"普遍化"的形式性标准外,还由于涉及一种自然目的论,而提出了一种自然法意义上的实质性标准,即一个人对自己的完善和他人的幸福先天地负有义务。这一实质性标准保证了定言命令在推导实际义务方面的有效性,同时也赋予了康德道德哲学一种非常强烈的自然法特征。
《道德与文明》由中国伦理学会与天津社会科学院主办,是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也是《西南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目录(2018版)》认定的中文A级学术期刊。